校人字〔2018〕38 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8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选拔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项目介绍请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s/1198。
二、选派类别、留学期限
㈠访问学者20人, 留学期限3-10个月。
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㈢其他选派类别详见校内相关通知。
三、选派专业
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四、资助内容
㈠国外经费:留学期间享受俄罗斯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学费及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㈡国内经费:在职教师国内手续费、外语培训旅费或考务费等经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资助。
各附属医院的教师培训经费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
五、选派原则及方式
遵循“按需派出、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培养计划,推荐符合条件具有培养潜力的在职人员出国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国家评审、国家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派。
六、申请条件
㈠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㈡类别条件
1.访问学者
⑴我校在职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鼓励或支持的研究工作。
⑵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我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㈢外语条件
申请者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
㈣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5年内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已获外方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七、选派程序
㈠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结合科研项目、外方院校合作者/导师的研究领域制定出国研修计划。
㈡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留学派出计划,对推荐人选进行指导、严格审核并确定申报人选,上报学校。
㈢学校审核:学校对申请人申报资格、提交材料进行最后审定、公示,确定推荐人选,申请人自行在国内外网上申报,提交相关材料。
㈣国家推荐:学校上报推荐人选,由留学基金委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 向俄方推荐。
㈤外方录取:俄方最终录取。
㈥结果公布:在校园网上公布最终录取人员名单。
八、派出与管理
㈠被录取人员留学身份为国家公派。俄方一般于2018年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拟派出时间为2018年9-10月,具体时间须以俄方通知为准。
㈡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㈢行前培训:组织派出前办理各类手续的说明会及行前教育,并对录取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㈣协议签订:统一组织签订留学基金委、学校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的公证。
㈤派出管理:参照《太阳集团1088vip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由留学基金委办理相关手续。
㈥回国汇报: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应按协议约定,参照出国前的研修计划,完成所制定的研修/学习计划,提交国外学术研究成果及建设性意见等书面总结材料,在本单位举办学术研讨或报告会并接受专家考评。
九、申报事宜
㈠因留学基金委通知时间较紧,请各单位最迟于2018年3月19日(星期一)上午前将推荐人员填写的《太阳集团1088vip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可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主页下载,2人以上请排序)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无可不附)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鼎新楼A区619室)。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
㈡申请人应自行提前组织材料,按照留学基金委规定做好准备:
1.申请人自行登录国家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在线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
2.申请人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站(http://russia.study/)填写申请表,并上传对外联系材料。
经学校最后确定的人选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㈢根据留学基金委的规定,该项目在校学生申报具体情况请咨询校内相关职能部门。
㈣请各单位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为方便工作请尽快加入“吉大公派出国项目3群”QQ群(群号:446942649,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我处将在群内对在填报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鼎新楼A区619室)
联 系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畅
联系电话:85167447
电子邮件:quyj@jlu.edu.cn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