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8〕28号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7号)精神,现就我校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全国范围内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作为博士后日常生活经费,20万元作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8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18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3.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于2017年1月1日后获得博士学位且于2017年12月1日以后进站,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报,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1周岁(1986年3月20日后出生)。
6.“博新计划”本年度限定的资助学科详见附件1,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详见附件2。
7.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8.入选者办理进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太阳集团1088vip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写申请书。申请人于2018年2月6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二)准备纸质材料。
1.纸质申请书。系统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附件3),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4)、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5)。
(三)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申报流程第二条“准备纸质材料”中要求的材料按照1-4的顺序装订成册,准备两册,于2018年3月20日16点前交至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一)我校博士毕业生申请进入同一个一级学科、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总比例不得超过30%,如若超出,学校将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若未通过校内评审,只有三天时间进行申报修改,为保证申报质量,鼓励我校博士毕业生跨学科申报)。
(二)获资助人员须在结果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三)请各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着力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申报“博新计划”。
联 系 人:王昊丰 申 川
办公地点:鼎新楼A区625室
办公电话:0431-8515133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