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8年青年骨干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管理学专业教师的通知》(留金来[2017]4745号)、《关于遴选2018年青年骨干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经济学专业教师的通知》(留金来[2017]4746号)、《关于遴选2018年青年骨干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医学专业教师的通知》(留金来[2017]4747号)、《关于遴选2018年青年骨干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工学专业教师的通知》(留金来[2017]4748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选拔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提升高校使用英文为华留学生讲授管理学、经济学、医学、工学等专业课程是师资能力和教学水平,2018年留学基金委通过“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上述领域一线任课教师赴国外进行高等教育教学法研修。
二、选派专业及留学院校
㈠管理学: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㈡经济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㈢医学: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Los Angeles);
㈣工学: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Technical University of Dresden)。
三、留学身份及期限
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个月。
四、选派规模
我校推荐名额:管理学、经济学、工学等专业1人;医学专业5人。
五、选派原则及方式
遵循“按需派出、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符合条件具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专业人员出国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推选、专家评审、国家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派。
六、资助方式
㈠国外经费
1.基金委根据我校与留学基金委1:1配套资助共同负担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资助内容包括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留学基金委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㈡国内经费
1.在职教师国内手续费、外语培训旅费或考务费等经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资助。
2.各临床医院教师相关经费的报销标准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学校不承担此部分费用。
七、申请条件
㈠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㈢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㈣符合该项目的选派专业,且为我校来华留学生英文授课的一线任课高校教师。
㈤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㈥研修期间采用全英文教学,申请人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或达到相应的语言水平。本项目不另行安排语言培训。
㈦已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项目、校际交流项目和学校统一选拔的单位公派项目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已申请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八、选派程序
㈠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结合该项目的研究领域制定出国研修计划。
㈡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留学派出计划,对推荐人选进行指导、严格审核并确定申报人选,上报学校。
㈢学校审核:学校对申请人申报资格、提交材料进行最后审定,审定推荐人选。
㈣国家确定:学校上报推荐人选,由留学基金委评审、专家面试,确定资助人选。
㈤结果公布:在校园网上公布最终录取人员名单。
九、派出与管理
㈠身份管理:被录取人员留学身份为国家公派访问学者。
㈡行前培训:我校组织派出前办理各类手续的说明会及行前教育、培训,并对录取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㈢派出时间:管理学、经济学计划派出时间为2018年8月底至9月初,医学、工学计划派出时间为2018年9月;具体派出时间留学基金委另行通知。
㈣协议签订:统一组织签订留学基金委、学校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的公证。
㈤派出管理:参照《太阳集团1088vip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㈥回国汇报: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应按协议约定,参照出国前的研修计划,完成所制定的研修/学习计划,提交国外学术研究成果及对建设性意见等书面总结材料,并在本单位举办学术研讨或报告会,专家考评,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㈦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批准,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十、申报事宜
㈠请各单位于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前将推荐人选填写的《太阳集团1088vip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表格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主页下载,2人及以上请排序)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鼎新楼A区619室)。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审核。
㈡申请人应自行提前组织材料,提前在线填写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以下简称《留学申请表》),按照留学基金委规定准备材料,最后确定的人选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㈢全英文授课的累积课时数、作为硕博导师带学生数,需提供相应的教学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签字且加盖公章后送交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并需审核人签字且加盖公章。
㈣请各单位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为方便工作请尽快加入“吉大公派出国项目2群”QQ群(群号:209179949,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我处将在群内对在填报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鼎新楼A区619室)
联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畅
联系电话:85167447
电子邮件:quyuji@jlu.edu.cn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