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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前卫校区医院报销医药费的通知 [重要]

日期:2008-12-23 点击数:
关于前卫校区医院报销医药费的通知 [重要]


公费医疗关系在前卫校区的各单位职工和学生:

  前卫校区医院定于2008年12月23和24日两天报销医药费。

  报销范围:

  1、9月份已审批、签完字而未领到钱的人员直接到前卫校区医院三楼财务室报销。

  2、学生没有报销医药费的,请于2008年12月23和24日两天上午到前卫校区医院三楼会议室报销医药费。

  其他人员报销医药费的时间,另行通知。


  注:报销医药费的同学必须携带医疗证、本院医生开的转诊介绍信(只限一次有效)、在外院看病的病志本、收据、门诊开药的药品明细(取药时药房给予打印的明细),缺一不可。住院患者的住院费用清单。

  特此通知,望周知。



                前卫校区医院

                2008年12月16日



(东北亚研究院转 2008年12月23日 13:37:52)

上一条:关于举办第十五期骨干教师英语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08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