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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6-2007学年度“笹川良一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日期:2008-10-24 点击数:
关于推荐2006-2007学年度“笹川良一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笹川良一基金委员会的有关要求,2007-2008学年度笹川良一优秀青年教育基金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基本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具有爱国主义思想和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三、具体条件:

  1、获2007-2008学年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在读期间,博士生有两篇以上、硕士生有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全国核心刊物或国际重要刊物上发表;

  3﹑在读期间未曾获得社会奖学金。

  三、奖励对象与名额
  
  奖励对象: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研究生(不含非脱产的在职研究生)。

  奖励名额:笹川良一优秀青年教育基金研究生奖学金分为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和优秀研究生奖两种。其中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10名,优秀研究生奖10名。

  四、奖金额度

  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五、报送材料包括:

  1、“笹川良一奖学金”申请书(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研究生奖两种,见附件);

  2、论文原件;
  
  3、电子版申请奖学金信息表(见附件)。

  请相关单位务必于2008年10月29日前将推荐人申报材料、论文原件及电子版申请奖学金信息表(可发至wangtl@jlu.edu.cn)送到研究生管理处(地点:行政楼415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请相关单位根据《太阳集团1088vip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制定评奖办法,认真组织研究生进行评选。




             研究生管理处

                                2008年10月24日



(东北亚研究院转 2008年10月24日 09: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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